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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護扶養


當夫妻雙方感情難以維繫而選擇離婚時,離婚條件中最常面對的不外乎
如下之幾種問題﹕
A、財產的分配
B、子女的監護權
C、子女的探視權
D、子女的教養費用
F、瞻養費
上述之離婚條件通常是經由協議來完成,協議不成就必需經由法律訴訟
來解決雙方之爭議,然而法律訴訟是需要條件的,其判決結果也常常難如所
願,進而造成遺憾。依實務上的經驗告訴我們,經由協商其所得到的結果,
更能讓人滿意。然而協議離婚,也是需要條件的,如何握有更多的談判籌
碼?爭取更大的談判空間,才是您要認真思考的重點。